上一页|1|
/1页

主题:株洲市“临时工”将与正式工同工同酬,是不是意味着要体质改革了

发表于2013-06-26

(株洲晚报记者 何春林 洪菲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(修正案)(下简称《劳动法》修正案)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记者昨从市人社局获悉,相比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,新政最大的亮点,就是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“临时工”享有与用工单位“正式工”同工同酬的权利,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的权利。

昨天,省人社厅法规处处长刘文华来我市进行了法规宣讲。

【我市现状】

劳务派遣工的心病:同工不同酬

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,根据前期调研,城区大概有34家劳务派遣企业,上规模的有14家,城区大约有25万名劳务派遣工人,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企业有180多家,劳务派遣工主要集中在工矿企业与劳动密集型的服务行业。

上述负责人说,一个事实是,用人单位出于成本控制,劳务派遣工近些年吃香,导致劳务派遣企业迅速增多,从而又引发了诸多用工问题。

据了解,劳务派遣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,如部分用工单位超范围使用“临时工”、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不与“临时工”签订劳动合同、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、“临时工”与“正式工”同工不同酬等。

2009年毕业的曹新是一名劳务派遣工。毕业后,他进入了天元区一大型企业,每个月的工资2000多元。令他不解的是,有少数同事,大家在同一班组干活,工作时间也一样,但是每个月的工资要比他多三四百元。有时候,公司过节发福利时,他们也会减半。一询问才知道,同事是比他早进公司的“正式工”.而他是“劳务派遣工”。

“干一样的活,拿不一样的钱,肯定不公平,心里很不爽。”曹新说,和自己一样,好多进去的同事都离开了该企业。


发表于2013-06-26

【名词解释】

什么是“劳务派遣”?

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.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,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(实际用工单位)之间。


发表于2013-06-26

这是不是意味着国家的事业单位要改革了啊!


是不是以后就没有临时工了啊!

都是正式工了啊?

发表于2013-06-27

说是这样说,到底会不会这样执行,谁知道啊

发表于2013-06-27

在临时性岗位上不能超六个月  难道6个月以后就变成了正式工

发表于2013-06-27

我觉得以后的事业单位都会改成公司制

发表于2013-06-27

同工同酬能做到吗?

发表于2013-06-27

仔细看了一下,好像不是说事业单位

只是说一般的公司吧

发表于2013-06-27

我就说咯,怎么会临时工和正式工一样的待遇呢

比如环卫工人,有正式工还有临时工,正式工基本上不用上什么班的

都是临时工做事

上一页|1|
/1页